昭平县卫计局原局长黄启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富罗镇富罗村委原主任钟学林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扣留富罗村五个小组40多户群众2004至2009年度的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32130元,并挪作他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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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昭平县坚持把纪律审查放在突出位置,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盯紧重要节点,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整治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以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次,抽查单位130多个,暗访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74个,排查车辆公车3387辆(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件。
二是突出审查重点,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上下联动,主动排查、定期梳理线索和分析案情,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金融等机关单位的密切配合,整合办案力量。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2件,处置问题线索179条,立案149件(其中科级干部35人),审结1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立案、结案、党政纪处分等三个重要数据同比增长均达到65%以上,其中,立案同比增长65.56%,审结同比增长76.54%,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比增长76.54%。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如果不是党组织早一点找我谈话、早一点提醒我、早一点拦住我,我估计就要走上错路,不断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某位党员干部发自肺腑地说了这段话。这是昭平县纪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2016年,昭平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环节。注重抓早抓小,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抓住问题线索,做实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经常性手段,做深、做细第二、第三种形态,严格第四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485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76人,受轻处分人数占受处分党员总人数的53%;受到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40人,受重处分人数占受处分党员总人数的27%。坚持严肃党纪与激励保护相结合,为96名党员、干部和47个单位澄清了是非。
在重要时间节点,派出检查组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