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违纪款返还活动现场

专项工作电视公告
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富川县突出重点、关注民生,强化压力责任传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持续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专项工作集中整治期间,收集问题线索223件,立案1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4人,追缴违纪款76.68万元。
注重压力传导,精准定位工作目标
县委把专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认真梳理工作思路,围绕“五类问题”,明确“六个一批”为工作目标,层层推进专项工作。
以压实主体责任为核心,推动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总负责、具体抓。县委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等5次大型会议部署落实和推进专项工作,县委常委会召开7次会议研究专项工作,县委书记对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6次,并亲自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亲自召集县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研判专项工作,亲自约谈专项工作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9人次。
以落实监督责任为关键,推动专项工作全面开展。县纪委直面问题,自我加压,多次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面对面向乡镇纪委书记传导监督责任压力。县纪委书记亲自到基层对专项工作进行督导5次以上,亲自研究案件5次以上,亲自约谈专项工作动作迟缓或推进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80多人次。县纪委常委对应各自联系点,深入一线以专项督查、工作约谈等形式密集开展专项督导200多人次,帮助提出推进措施80多条。
以各类“杠杆”为动力,促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干部任用和评优评先等“杠杆”作用,把专项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有4名乡镇纪委书记因工作成效突出而被提拔为正科级职务或调整到县直部门重要岗位任职;有3个乡镇和6个县直单位在2015年度绩效考评中因专项工作不力被扣分。
重视立体宣传,精准发力提升知晓度
横向宣传增强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意识。通过会议、座谈、印发资料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专项工作内容宣传,增加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意识。县纪委联合人大、政协、统战等部门,共同组织180多名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分5个巡查调研组对12个乡镇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调研,各乡镇参照县级做法,对全县15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巡查调研全覆盖。再宣传再解读《贺州市关于“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促使110名违纪人员主动交待问题,55名违纪人员(单位)主动退缴违纪款76.68万元。
纵向宣传吸引群众参与。通过手机平台发送40多万条短信、印制2万多张宣传图册和6万余份《致群众的一封信》发放到群众手中,并依托庙会、集会等编排瑶族蝴蝶歌、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为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2016年6月17日,县纪委在白沙镇开展了违纪款返还活动,活动现场将查处的涉及白沙镇19户15800元违纪款退还给利益受侵害的群众,促使广大群众看得到、感受到、享受到专项工作成果。
面上宣传营造氛围。在县城主街道、县内主要公路沿线、乡镇辖区主路段设立大型户外宣传牌20多个,宣传条幅和标语380多条,县城LED大屏幕、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放20多次,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媒体宣传扩大宣传面。认真归纳、总结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各级媒体发表,其中自治区媒体发表文章6篇,市级媒体发表文章33篇。同时,把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做法及亮点拍成电视专题片在电视上播放,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摸排信访线索
拓宽平台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在富川公众信息网设立举报栏,县、乡、行政村、自然村设立举报箱,定期从网络媒体收集舆情线索,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信访、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召开有关部门联席工作会议10多次,就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研究和汇总。
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深挖线索。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严格筛查信访线索,在问题线索排查过程中,聚焦利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方面,从矛盾最集中、问题最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入手,排查梳理出一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成案率。
主动出击下访,下沉一级摸排线索。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基层群众,深挖问题线索,开展了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受理群众信访件16件次,解答群众问题60多件次,转有关部门处理16件次。逐村逐户开展民生资金实地查访核验,注重从实地查访核验中收集问题线索,发现和纠正问题108个,移交线索78条,纠正和上缴违规发放资金125.56万元,涉及人员370人。
创新办案机制,精准严查“五类问题”案件
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创新办案方式和开展挂牌督办,严查“五类问题”。在全县划分5个信访及办案协作区,整合全县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办案“铁军”,由县纪委直接管理、统一调配。简单案件由案发乡镇或单位自行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推行乡镇纪委书记交叉办案、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集中办案等方式,确保案件“有人办、办得好”。重大、复杂案件推行挂牌督办。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21件,立案数占财政供养人员(含老师、村干部)人员1.14%,占党员数0.76%,其中“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法、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窗口行业和领域违纪违法”80件,占“五类问题”比例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