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贺州市坚持问题导向,以“五个一”从严从紧从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旧疾”“新病”一起治,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召开一次务虚会议。召开全市纪检系统领导干部务虚会,在严、实、细上抓好谋划,确保2017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黎云主持会议并作讲话。会议明确要巩固深化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开好一次宣讲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活动。通过宣讲“两部党内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意识,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增强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春节后一上班,立即组织多个检查组到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滥发福利津贴、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违纪违规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县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同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开展一次重点巡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存在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上报、不主动纠正整改,问题突出但纠正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纳入2017年巡察工作的对象开展重点巡察。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完善一个法规制度。制定出台《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从8个方面对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公务接待、新闻报道等工作作出具体规定。这是贺州市继2013年制定实施《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出台的又一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巩固了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