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川县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精准发力,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和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常态化的有力抓手,为该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以主体责任为主导。动员会之后,富川县委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深度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真正压实到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身上,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党组织立足职责定位,有效的落实监管职责。纪检机关要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加强与财政、扶贫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无处隐藏”, 确保党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以监督责任为推动。富川县纪委狠抓落实,多次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会议,面对面向传导监督责任压力。县纪委书记亲自到多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夯实监督责任。县纪委常委对应各自联系点,不定期对有关乡镇、县直单位以专项督查、工作约谈等形式来强化其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的落实。目前,帮助提出推进工作措施10多条,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各类 “杠杆”为动力。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干部任用和评优评先等“杠杆”作用,把工作的开展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同时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在“双述双评”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书面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据悉,2016年以来,全县在扶贫领域共立案6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其中,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立案1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