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书记、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德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黎云在贺州分会场出席会议。 于春生在会上指出,自2015年9月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有序推进、扎实深入,群众热情支持、广泛参与,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截至6月底,全区共收到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21093件,初核18306件,立案153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问责处理6981人,移送司法机关514人,通报典型案例8390起,2469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收缴和清退违纪款2.15亿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589万元。广西新闻网、广西纪检监察网联合开展的专项工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3185名参与群众中97.77%对专项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14个设区市第三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均超过90分,96%以上受访群众认为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于春生强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专项工作的延伸和深化。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正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专项工作转入常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广西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
会上,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蒋克昌宣读《关于对在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的决定》,玉林市、梧州市、自治区公安厅、灵山县、南丹县、上林县西燕镇、鹿寨县寨沙镇作交流发言。 我市组织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直、中直和区直驻贺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等在贺州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管理区)有关人员在各县区(管理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图为我市组织参加全区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图为我市组织参加全区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