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8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6日,巡察组向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巡察整改责任 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委党组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坚决贯彻、立行立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迅速动员,及时部署。10月26日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当日立即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布置会,逐项逐条、原汁原味学习反馈意见,认认真真领会整改要求,仔仔细细剖析问题原因,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机制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11月5日和11月12日两日晚上,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逐条梳理,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1次全体干部职工动员部署会,1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前后经过6稿修改,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共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了22项71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党组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的整改情况
1.对“担当意识欠缺、工作推诿。个别班子成员责任担当不够,工作推诿,影响工作的开展”问题的整改。(1)加强学习教育,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担当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班子成员担当意识。(2)认真自我剖析,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对自己担当不够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自我反省、自我剖析。(3)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4)建章立制,制定《贺州市工信委重点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并严格执行。(5)加强沟通,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加强班子间的沟通,有效促进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型班子建设。
2.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足”问题的整改。(1)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规则意识、制度意识入脑入心,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召开委党组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辣味十足、红脸出汗的效果。(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和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共142人次,到基层党组织上党课8人次。(4)制定《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
3.对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组会议记录不全”问题的整改。(1)制定、修订了《中共贺州市工信委党组工作规则》《贺州市工信委班子议事规则》和《贺州市工信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党组的工作,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或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班子会议、党组会议讨论研究。(2)组织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新制定、修订的《贺州市工信委党组议事规则》《贺州市工信委班子议事规则》和《贺州市工信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树立自觉规范意识。(3)明确委办公室主任为党组会议秘书,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并设计印制了中共贺州市工信委党组会议记录本,购买录音笔,确保准确记全会议内容。
4.对“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领会不够强,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未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组成员和机关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成立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信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委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党组书记带头给全体党员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系统,政治思想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制定委党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并制定每个季度专题学习计划。今年党组中心组已经开展4次集中学习。二是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深学透学扎实。三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共召开相关学习会议和上党课共6次,党员撰写学习十九大心得35篇。
(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5.对“党组研究党建工作较少,党组会议记录反映讨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全面,甚至没有专题记录”问题的整改。(1)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2)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7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2018年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3)加强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培训,印制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配备会议录音笔,确保会议记录全面。
6.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有时流于形式,考勤不够严格,党小组学习、活动及会议记录不全面”问题的整改。(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党员大会1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36次,上党课5次,支委组织生活会2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3次,公示考勤情况4次。(2)丰富组织活动形式。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创新活动方式,在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中,通过给党员赠送“政治生日”贺卡、重温入党誓词、发表个人感言等形式牢记“入党初心”;利用参观市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参加“1+X”支部联创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3)规范组织生活台账。要求规范党建台账资料归档整理,各类活动记录留档留痕,做到学习、活动及会议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会议记录详实具体。
7.对“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够,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不强,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担当”问题的整改。(1)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市委李宏庆书记《对党绝对忠诚——中国共产党人的忠诚观》文章等,组织观看了《将改革进行到底》《巡视利剑》等政治专题教育宣传片,进一步增强全委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意识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担当意识。(2)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党员群、“八桂先锋”手机APP、网络学习等新方式、新手段进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并定期检查学习情况,教育培训的时效性得到进一步提高。(3)开展评选“共产党员先锋号”“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评选出“共产党员先锋号”3个,“共产党员先锋岗”10个,激发全委党员干事创业热情,营造比学先进标杆、勇于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方面的整改情况
8.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问题的整改。(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年组织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7次。(2)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LED宣传屏、微信党员群、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年共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80多人次,制作悬挂廉政标语及条幅12条,出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4期,LED宣传屏播放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80 小时以上,微信党员群转发廉政微信400多条次。(3)党组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对全委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集体廉政约谈,提高全委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9.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三转’不彻底,纪检组组长2014-2016年11月仍分管其他工作,近3年来没有立案处理的案件,对廉政风险防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1)明确职能定位。按照市纪委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工作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再承担委日常业务工作。(2)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组切实加强对委党组及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廉洁从政以及重点时间节点监督、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努力发挥监督“探头”作用。(3)修订《贺州市工信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手册》,印制分发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10.对“干部的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干部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热情不够,责任心下降,只求完成任务,创新力不足。如党组会议记录不全,一些重要的意见建议都没有记录。特别是讨论人事任免时,会议记录只用一句话带过,个别班子成员的意见没有记录”问题的整改。(1)制定《贺州市工信委考勤制度》和《贺州市工信委办公制度》,对干部考勤、请假程序、落实工作、办公秩序、值班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在每个科室门前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方便其他部门人员和群众上门办事和监督。(2)结合推进“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干成一件事,岗位显风采”活动和评选“共产党员先锋号”“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热情。(3)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逐条如实记录。
11.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1)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存在接待没有来函、部分接待没有审批表、未附消费清单、未注明接待内容、接待时间与发票就餐时间不符等”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贺州市工信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审批、用餐标准等方面进行规定,规范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二是组织学习《贺州市工信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让全委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三是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相关票据,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2)针对“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存在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公车私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过路费以及为公车配置与工作无关的装饰品、已领车补的工作人员在市区范围内使用事业单位公车等”问题:一是修订完善《贺州市工信委公车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留存的事业单位(节能监察中心)公车坚决做到“专车专人专管”,同时严格派车审核,坚决做到非节能监察工作不派车。二是严禁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公车私用。三是严禁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过路费以及为公车配置与工作无关的装饰品。2015年后,没有再为公车配置与工作无关的装饰品;2017年5月,清退非本单位车辆过桥过路费4839元。(3)针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及烟酒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及烟酒等现象。同时严格财务管理,狠把报账关。(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规发放评审费劳务费、报销职工加班餐费、报销市内乘坐出租车费用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放津补贴的政策规定,2017年5月,清退2013年-2016年评定职称工作人员非周末领取补助9600元。二是要求干部职工合理安排加班时间,按规定加班餐费一律不得报销。三是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公务出行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出租车费用一律不得报销。(5)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用。存在部分出差无审批单、未注明具体出差人员、住宿费超标、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以及出差人与车票持票人姓名不符等”问题:一是制定《贺州市工信委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差旅审批程序和报销程序。二是强化财务审核关,对出差事由、地点、时间以及接待标准、人数、事由等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执行差旅统一限额标准,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理。(6)针对“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问题:①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资金现金结付、干部大额借现金、借款时间过长,公务卡结算改革执行不到位等。一是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对大额支出一律要求实行转账支付。三是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现金借款,确实因工作原因借款,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借款已全部还清,现没有干部借款现象。②账务处理不规范,没有按照业务类别分类记账,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制单全部为同一人员。一是对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业务水平。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规范账务管理,严格按照业务类别分类记账。三是配备会计记账审核岗人员。③存在不按规定报账、发票内容与实际消费不符、发票付款方不开具单位全称、使用被涂改的无效发票报账、单位培训费中开支购买固定资产、占用企业资金等问题。一是制定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报账手续,严审报账单据。二是严格培训费管理,今年以来,培训费全部用于培训调研、培训老师课酬、培训资料费、培训场地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各项费用支出。三是及时退还企业风险保证金。已退还10家企业风险保证金共2.2万元。另有2家企业因已注销或未年审等原因无法联系上,故无法退还企业。已将无法退还的企业风险保证金共0.4万元上缴市财政国库。④以拨作支和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用以拨作支的方式,将大额现金拨付给下层机构。一是2016年度的非税收入余额和2017年度的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国库。二是2017年资金拨付已采用了正确的会计科目核算。⑤没有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等问题。强化预算编制,提高编制水平。严格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7)针对“个别党员干部违规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一是经过全体党员大会、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的党员干部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上报市纪委。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令行禁止,强化严守纪律意识,特别是党组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一)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持续整改的,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担当。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组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市纪委驻市工信委纪检组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巩固提升,构建机制。强化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起来。特别要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修订或新制定18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4-5292238;邮政信箱:贺州市向阳路东69号,贺州市工信委办公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gxw@163.com。
中共贺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