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种形式抓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
发布时间: 2020-02-20
来源: 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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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把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多种形式抓实抓细抓好,力求将《规则》学深学透并高效地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带头学习。深刻认识制定出台《规则》的重要意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黎云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认真研读,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规则》,纪委监委班子率先带头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采取灵活方式,学好、用好《规则》。

拓宽学习方式,增强行动自觉。隔离病毒,不隔离学习,在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采取“小会、短会、微信平台、转发文等各种灵活方式进行传达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手机等移动平台随时随地关注和学习。坚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规则》,进行深入讨论,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压实责任促进学习,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读懂弄通,当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600多人已学习《规则》。

认真对照规则,切实贯彻执行。把学习贯彻《规则》与开展整治信访举报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活动结合起来,对照《规则》,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归口分流处理办法(试行)》等与《规则》要求不一致的做法,并及时进行了调整修改,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建设。信访室切实担起责任,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同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则》执行落到实处。下一步深入跟进了解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加强《规则》培训,确保学好、用好《规则》,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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