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纪检监察网】贺州:强化疫情监督 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0-02-05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打 印

“今天出动了多少人员?口罩、防护服和测温枪等防护用品够不够用?”

“这个市场是否每天消毒?这里的环境卫生是否达标?你们是如何督促市场开办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的?”

……

连日来,贺州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立足职能定位,迅速行动,积极履责,着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我们把疫情防控工作列为政治监督重中之重的内容,以文件、会议、现场监督等方式,坚持每天保持与卫健部门联系沟通,督促市卫健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高度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钟燕群如是说。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还积极参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的工作,截至1月29日已对钟山县、昭平县、富川县等3个县开展了督查,共检查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3个、乡镇政府22个、行政村33个,乡镇卫生院、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39个,检查高速路出口、省际和县际交通道路设卡监测点8个,电话回访重点人员、走访群众55人次。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整改。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做好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的疫病排查监测工作。其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钟山县食品公司屠宰场查看动物进场查证验物、开展非洲猪瘟PCR监测、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消毒等情况;到钟山温氏畜禽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是否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进行检查等。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严防医药市场、食品市场哄抬物价,严禁销售野生动物,严格值班制度,特别是12315投诉举报平台保持畅通,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开展了2次督查,有效促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截至1月29日,全市对集(农)贸市场开展了清洁消毒78家次,市场开办方落实市场值班人员498人次,市场值班人员每日开展市场巡查6次,每天对19家市场的所有经营户进行测量体温,并要求在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佩戴口罩。检查餐饮单位551家次。

2月2日,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到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检查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林业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据介绍,市林业局组成四个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小分队,在全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执法行动,严格按照自治区林业局“ 一封控四严禁 ”开展执法巡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截至1月31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78人次,出动警车210车次,检查出入贺州的车辆4535车次,清查农贸市场101个、花鸟市场9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86个、生活超市42个、活禽店(花鸟宠物店)270家、酒店(饭店、农庄)445家,取缔(销毁)以野生动物为名的菜单3个,对相关经营业主开展普法教育605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0头(只、条),其中疑似吹风蛇2条,疑似水律蛇2条,娃娃鱼1条,不明品种动物死体(已腊干)2只,并依法对动物死体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也迅速行动,督促驻在部门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推动形成疫情防控监督合力。

1月31日,八步区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到嘉润城东市场检查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交易情况

“疫情一天不解除,监督就一天不松懈”。富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到岔山等4A景区、农家乐餐馆督查闭馆休园情况,并到旅游点民宿对湖北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出动督查力量30余人次,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记录、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全县所有乡镇、汽车站火车站、6个道路防疫卡点、20余家酒店餐馆、8家网吧影院KTV等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的工作。截至1月31日,共对12个乡镇及其辖区内的14个卫生院,部分药店、村委、村级卫生室、农贸市场以及11个交通检测关口、南山茶海景区等进行“查病源、堵源头、严隔离、防扩散”措施以及针对疫情监测防控、市场监管、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应急值班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贺州市纪委监委 黄日煌 邱锡佳)

1月31日,富川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到交通管理部门检查防疫情况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