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1112”工作机制推动政治监督规范化常态化
发布时间: 2020-06-24
作者: 潘秋平
来源: 昭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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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政治建设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贺州市昭平县纪委监委印发《2020年昭平县开展政治建设监督工作方案》,聚焦落实“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八项重点内容开展日常监督,采取“1112”工作机制加强政治建设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月一清单制。

每月初,由县纪委监委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梳理当月政治建设内容,列入派驻(出)机构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其将政治建设融入日常“探头”监督范畴,协同贯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主动全程参与驻在单位的党组会、班子会、业务工作推进会等,了解部署、开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各乡镇纪委参照清单实施政治监督。

一季一检查制。

充分发挥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监督职责作用,按照政治监督清单内容,每季度到所驻在单位或监督乡镇开展至少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与党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情况;及时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以及阻碍制度执行、损害制度权威、破坏制度环境的行为等。

一季一报告制。

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根据每季度政治建设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报送县纪委监委,并及时向有关党委(党组)通报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监督成为常态;避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两次调研督导制。

年内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两次调研督导,全面了解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政治建设情况,深挖日常监督外的“漏网之鱼”,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平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照“销号单”抽查党委(党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成果是否经得起经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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