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21-12-31
来源: 贺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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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近日,市纪委对我市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这2起典型问题是:

一、昭平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政府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莫平生在任樟木林乡乡长、党委书记、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县卫计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的礼金、高档白酒和香烟;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此外,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莫平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英石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敦明、副书记莫国林,村委会原主任朱水平、原副主任肖祖滔、原副主任兼报账员朱敦强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中,违规多领取征地误工补贴,朱水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敦明、莫国林、肖祖滔、朱敦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人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一把手”要严以律己、以上率下,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自重自省,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拓展全市纠“四风”树新风十大专项行动成果,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公务活动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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